政策信息

联系我们

邮编:200335
电话:021-56774003
传真:021-56774194
地址:上海长宁区金钟路633号A楼5层
电子邮件:scia@shcia.net.cn

知识产权
上海市专利费资助办法
时间:2003-12-23 阅读:4003次
 
各会员单位: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下列内容:                       (1)对发明专利取得授权后资助授权当年年费,改为资助授权当年及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年费,有利于发明专利授权后维持和发明专利实施推广;
(2)鼓励研究生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在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发展前沿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对本市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发明专利,每项资助3000元;
(3)对取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每项资助3万元,每项最多资助2个国家改为每项最多资助3个国家,有利于上海企业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走向世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4)对列入国家及本市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专利试点企业、示范企业专利申请给予专项资助,发明专利申请每项资助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每项资助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每项资助500元。
  要知详情请见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sip.com.cn
 
 
加入收藏】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