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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3-03-04 阅读:3194次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于228开始申报,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上海地区的申报工作,我委将于32010:00-16:00)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和项目推荐。特此通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联 系 人:市经济信息化委电子信息产业处 王雷

  联系电话:23119429

  联系地址:人民大道2001303

  邮政编码:200003

[附件: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关于申报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

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1、智能语音技术及产品研发与产业化(招标项目)

2、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部署系统研发及产业化(招标项目)

3、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提升(招标项目)

4、石化、冶金行业生产控制软件研发及产业化(招标项目)

5、基于智能分析的信息安全管理平台和虚拟化安全防护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6、能源管网的SCADA研发及应用示范

7、电力、石化行业工业控制系统行为审计系统的研发

8、面向电子商务的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快递、第三方支付)研发及产业化

9、面向数字内容的交互式动画引擎研发及产业化

条目125解释人:孙文龙,010-68208206;条目389解释人:任利华,010-68208291;条目467解释人:王少朋,010-68208292

二、集成电路

10、室内半导体照明器件、电光源产品与检测技术研发及应用(招标项目)

11LED生产用关键装备(MOCVD)、新型衬底材料(图形衬底、碳化硅)研发与产业化

12、变频空调专用控制芯片及智能功率模块研发与产业化

解释人:任爱光,010-68208269

三、电子基础

13、家用自给式光伏系统及关键生产设备、储能电池研发及产业化(招标项目)

14、新型(单片式、On-CellIn-Cell)触控显示屏研发及产业化

15、基于各向异性磁阻的高可靠MEMS磁敏传感器件的研发及产业化

解释人:乔跃山,010-68208257

四、计算机

16、金融领域密码软硬件研发及应用示范金融领域金融  (招标项目)

解释人:侯建仁,010-68208280;任爱光,010-68208269

17、基于安全可控芯片的计算机外设(多功能激光打印机、固态存储)研发与产业化

解释人:侯建仁,010-68208280

五、通信

18、基于安全可靠核心芯片的TD-LTE多模智能手机研发和产业化(招标项目)

19、北斗行业应用示范(交通、电力行业)(招标项目)

20、通信设备用关键元器件(高速AD/DAFPGA)研发与应用

解释人:侯建仁,010-68208280

六、数字视听

21、数字家庭产业集聚区10万用户级示范应用(招标项目)

22、基于AVS+标准的地面数字电视接收终端、有线数字电视一体机(含标准制定)研发与应用

23DTMBAVS/DRA国家标准国际化推广应用示范

解释人:梁峰,010-68208220

七、安全可靠信息系统(软硬协同)

24、基于安全可靠软硬件的跨平台多语言运行环境及工具集研发

25、安全可靠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公共服务平台

解释人:任利华,010-68208291;吴国纲,010-68208043

八、产业综合服务平台

26、电子信息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太阳能电池检测、AVS+测试验证、信息通信设备及系统安全可靠适配验证)(招标项目)

“太阳能电池检测”内容解释人:乔跃山,010-68208257;“AVS+测试验证”内容解释人:王中,010-68208283;“信息通信设备及系统安全可靠适配验证”内容解释人:侯建仁,010-68208280

九、2012年度滚动支持项目

2012年度获得滚动支持项目的企业,2013年不再重新申报,按照合同要求提交汇报材料。

解释人:陈凌虎,010-68205157

十、2012年度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成果产业化

解释人:何小龙,010-68205246

十一、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专项

注:招标项目和“倍增计划”的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关于申报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管理的大型电子企业集团及项目申报单位:

    经研究,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13228开始,329截止。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注意事项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大型企业集团(以下称推荐单位,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申报网站www.itfund.gov.cn),请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866号)、《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见附件)的要求,认真组织管理范围内的单位做好2013年度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在申报日期截止后,推荐项目不再受理。

    请推荐单位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确认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是否属于指南范围,申报资金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把关,并就其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做出审核和评价,同时以正式上报文件形式对项目进行推荐、排序和报送(报送方式见后),排序不分行业类别。

    推荐单位安排配套资金,并在上报文件中进行数额或配套比例承诺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项目申报单位注意事项

    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材料准备前必须仔细阅读《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合同书》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验收办法》,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实现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任何夸大掺假、过于乐观的预测都会对项目评审过程,及今后验收审查产生不利的影响。

    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须经推荐单位推荐。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基金管理办公室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申请,并在全行业中进行通报。

    三、材料报送方式

    (一)电子稿: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基金申报网站下载可行性报告格式文件,按编写内容说明编制并上传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如果上传文件出现归类错误、无推荐单位意见、压缩误码、附带病毒、内容超大或内容缺失(包括财务报表)等情况,将被取消申报资格。推荐单位应在网上对电子稿进行审核、评价、推荐和排序;

    (二)纸质稿:除电子稿外,项目申报单位还应将可行性报告打印成纸质稿。纸质稿包括可行性报告正文、附表和附件(按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内容说明的相关要求准备齐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简装,不另加封皮,送交当地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根据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资料,确认管理范围内的申报单位资格后,对送交来的纸质稿的符合性、真实性、可行性做出评价,签署推荐意见,整理后,连同正式上报文统一寄送基金管理办公室(邮寄地址见后)。

    电子稿和纸质稿须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基金申报后续流程

    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申报,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评审。在此期间,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设立的项目审查委员会确定本年度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计划,得到财政批复后,推荐单位将通知到各项目承担单位。基金管理办公室将与项目承担单位签署基金项目合同,拨付资金,在推荐单位配合下进行后期监管。

    五、项目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329(含资料的填制、整理、评估、排序、寄送时间。两稿同时截止,纸质稿以推荐单位寄送时的邮戳为准)。

    六、问题解答和联系方式

    为提高效率,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过程若有疑问,可以咨询推荐单位联系人,推荐单位联系人应认真细致地予以辅导和解答;对项目指南若有疑问,可以咨询项目指南相应解释人。遇到的共性问题可由推荐单位提交基金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解答。

    办公室联系人:葛亮、罗栋

    联系电话:0108251208968208035

    传 真:0108251209068134782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B2003室(100086

      附件:《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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