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联系我们

邮编:200335
电话:021-56774003
传真:021-56774194
地址:上海长宁区金钟路633号A楼5层
电子邮件:scia@shcia.net.cn

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13年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千人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5-09 阅读:5156次

 各会员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关于开展2013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3198号)(文件网址见链接:http://www.21cnhr.gov.cn/titleofpost/detail.jsp?lmCode=A0508&viewID=9304要求,现将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20113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本市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中的各类优秀人才,符合领军人才“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均可参加选拔。

  已入选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的优秀人选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二、申报渠道

  1.单位推荐

  各相关会员单位可向协会或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候选人。

  2.专家和社会团体举荐

  (1)专家举荐。相关学科两位以上的专家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区县,或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荐优秀人才参加选拔。(举荐专家主要指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央“千人计划”人选及上海领军人才等)。

  (2)社会团体举荐。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可在各自领域中遴选优秀人才,向行业主管部门、区县,或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荐优秀人才。

  3.个人自荐。符合申报选拔条件的优秀人才,可向本人所在单位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区县,或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荐。

  三、工作安排

  1.推荐举荐:610日前,各单位向协会或向市经信委推荐,并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2.人选初审:621日前,市经信委汇总各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审核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

  3.审核上报:630日前,市经信委根据推荐材料、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人选。

四、材料要求

  1、《2013年上海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附excel版本)。

2、《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一式六份(附word版本)。

3、推荐人选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附件证明材料一份。包括近年来发表的本人主要论文、论著(封面);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奖励证书;参与重大项目立项批件及验收材料、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专利发明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具体装订要求见附件)。

有关表式请到“上海高层次人才网”(www.shrcw.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公共人事服务—职称专家—专家工作中下载。

五、评选材料受理

1、市经信委党委归口单位、市经信委直属单位:

杨沛江  23112717  人民大道2001208 邮编200003

2、市工经联:

范岚岚  63292523  江西中路181 邮编200041

六、项目咨询

1、市通信制造业行业协会:

潘国妹  6109731013524579238  峨山路9197号一层A

邮编 200127     电子邮箱:  panguomei@126.com

特此通知。

 

 

上海市通信制造业行业协会

二○一三年五月九日

加入收藏】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