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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携号转网管理办法草案出炉,办理需满足5大条件
时间:2019-08-20 阅读:1274次

据工信部官网7月31日消息,根据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在全国实行携号转网的工作要求,工信部结合前期实践经验,目前已形成了《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4日。

对于携号转网的最新进展,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新闻发言人闻库在7月23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5个试点省市共完成了230万用户携号转网工作,“携号转网”工作正在有序推动当中。

办理携转5大“门槛”

根据征求意见稿,携号转网服务是指在同一本地网范围内,移动电话用户变更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但用户号码保持不变的一项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保障用户的自由选择权,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携号转网服务。

办法规定,用户办理携号转网服务须先向当前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查询号码是否满足携转条件,满足携转条件的,用户可申请获得授权码,并到拟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办理,获得新的移动电话卡。

同时,申请携号转网的用户,应当同时满足号码已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号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已出账电信费用、与携出方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入网已满120个自然日等5项条件。

办法还规定,携入方为用户办理携号转网时,应视同新用户入网,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有关规定。并明确告知用户可能需要更换终端、用户启用新卡的时间点及网络切换期间可能会短时间影响正常通信、需与携出方结清申请携号转网时未出账的费用、需及时将携号转网事宜告知号码相关的服务提供者等五大问题。

携转进程快马加鞭

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年底前在全国实行携号转网,随后在5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再次指出将进一步推动网络提速降费,要求11月底前在全国全面实施“携号转网”,深入做好准备工作。

在此背景下,“携号转网”也在快马加鞭地进行推进。今年4月,工信部向三大运营商下发文件,要求三大运营商分阶段完成携号转网工作部署,确保在2019年11月30日前,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提供携号转网服务。

其中,第一阶段是建设改造阶段,时间为3月到8月。在8月底前,三大运营商完成立项、采购、网络和系统改造、网内测试等工作。

第二阶段是联调测试阶段,时间为9月到11月。11月10日前,各运营商、信通院完成系统割接上线,做好系统定级备案、风险评估、符合性评测等网络安全相关工作,具备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能力。

第三阶段为服务提供阶段,时间为9月到11月。11月10日至25日,其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携号转网”服务上线试运行。11月30日前,全国范围内正式提供服务。

对此,此前中国信通院技术与标准研究所业务与网络研究部副主任黄荷仙曾向《通信产业报》表示,携号转网作为一项成熟的技术,历经8年试验,在实现上已不存在太多技术难点需要攻克,但是涉及对全国通信现网设备进行改造,包括网络改造、用户系统改造、计费系统、数据库建设、系统测试和业务试用等多方面工作。因此,这一“大工程”需要一定时间也是必然的。

显然,从时间表来看,距离正式实现“携号转网”只剩4个月时间。本次《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炉,也意味着距离携号转网的正式面世又更近了一步。

【采编自:通信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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