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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5G共建共享2. 0:鼓励跨行业
时间:2020-07-20 阅读:1457次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2020年~2021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进行部署。

《意见》提出了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三大重点任务:推进铁塔等站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杆路、管道等传输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住宅区和商务楼宇共建共享。《意见》同时明确了考核对象和相关考核指标。

《意见》要求,以深入推进5G共建共享为重点,强化统筹集约建设和存量资源共享,继续推进杆路、管道等传输资源共建共享,杜绝住宅区和商务楼宇宽带垄断,保障电信基础设施建设通行权和公平进入。

在推进站址共建共享方面,《意见》要求:加强5G网络规划布局,将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统筹铁塔设施建设需求,在存量资源充分利用的基础上,鼓励基础电信企业按市场化原则,选择中国铁塔或其他独立铁塔运营企业承接新建铁塔需求。原则上同址不得新建铁塔。严格控制站址新建独享。

对于企业公平进入小区方面,《意见》指出,推进重点场所共同进入,保障基础电信企业平等进入。

此外,《意见》还提出完善建筑物相关标准规范、加强5G基站用电保障、鼓励5G网络共建共享等具体要求。

关于加强杆路、管道等传输资源共建共享,《意见》指出,强化干线光缆共建共享、严格重点区域共建共享、鼓励跨行业共建共享。

《意见》指出,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加强与电力、高速公路、铁路等相关企业的沟遁合作,在确保安全、符合规范、责任明确的首提下积板开展高速公路管道敷设光缆、商铁槽信天线和光缆以及共享电力光缆、道敷设光缆、电力杆塔加挂通信纤芯变电站站址资源等工作。鼓励电力、高速公路、铁路等企业与基础电信企业开展5G网络共享应用场景研究,积极探索各种形式共建共享需求。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加强与军队有关部门的合作,促进军民融合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对于加强住宅区和商务楼宇共建共享。《意见》指出,严格落实国家标准要求,保障用户自由选择权。任何企业不得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管理人、物业管理公司等签订具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电信运营企业依法提供电信服务。住宅区、商务楼宇、公共建筑及各地通信管理局明确的重点场所通信配套设施(管道、暗管、槽道、墙壁吊线等)具备共享条件的,应向各电信运营企业平等开放,任何单位不得强制用户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权。

《意见》同时明确了考核指标。2020- 2021 年.基础电信企业省级公司的杆路、管道共建率分别不低于30%、40%,共享率分别不低于70%、45%,室内分布系统共建率(共同进入)不低于35%,租用存量站址资源建设5G基站的比例不低于50%。中国铁塔省级公司新建铁塔共享率不低于75%。

【采编自:通信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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