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本市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对外公示。主要目标提出,力争用5年时间,将上海打造成为引领新质生产力的投融资集聚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资本市场生态健康规范的先导区,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1)优化科创企业孵化体系。支持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等落地运营,搭建集聚天使投资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融资专业化服务平台。优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政策,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前补偿”试点。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中小型科技企业标准化服务方案,推出特色科技保险为国家重大科研攻关任务提供保障。优化各类科创信贷产品供给,用好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2)集聚股权投资要素资源。高质量建设股权投资集聚区,明确一口服务部门,建立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快速通道机制。用好本市三大先导产业投资母基金、未来产业基金和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加强市、区两级政府引导基金联动,带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3)培育储备拟上市企业。依托上海“(2+2)+(3+6)+(4+5)”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优质潜在上市公司,引导企业在业务运营、管理和监督机制等方面持续规范。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以及新赛道和未来产业,强化对企业的资金支持和保障服务。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围绕优势产业集群,探索优先股(权)以及知识产权与认股权、可转债等结合的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专精特新”专板挂牌。
4)指导企业规范股份制改革。鼓励各区政府根据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不同阶段给予财政扶持,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支持。鼓励各区建立上市公司专管员制度,健全辖区内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常态化走访机制。支持各区搭建资本市场服务基地,为辖区内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提供“一站式”服务。
5)做好融资激励安排。鼓励各区、各园区和相关行业协会召开投融资对接会,协助企业引入战略投资机构,做好股权激励安排。支持商业银行丰富上市贷、科技企业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贷款等产品。建立国有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激励递延纳税、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选择性税收优惠等措施。
6)加强地方政府精准服务。完善经营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机制,加大在上市、挂牌、再融资、并购重组、发行债券等场景的应用。市、区各部门为拟上市企业依法办理改制上市中的土地性质变更、不动产权属变更、资产转让、税费优惠、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等提供便捷服务,规范证照办理、股权转让等业务,为拟上市企业、上市公司提供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快速预审等服务。
7)推动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鼓励上市公司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强化现金分红管理,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严防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上市公司财务真实性作为扶优限劣的重要依据。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绩效水平纳入任期考核指标体系,对现金分红予以正向引导。
8)鼓励开展产业并购重组。鼓励龙头上市公司立足主业,通过吸收合并、控股或参股等加大对产业链相关企业的资源整合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并购重组及后续运营提供并购贷款、并购保险、并购债券等金融产品。推进非居民并购贷款创新试点,研究科技型企业参股型并购贷款创新试点。鼓励上市公司并购境外优质资产,在资金出境、跨境换股方面予以便利支持。
9)打造资本市场服务平台。推出“浦江之光”数字化服务平台,为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提供“一体化”信息共享系统,为企业和中介机构提供“一站式”数字化服务工具箱。支持市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将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大、市场认可度高的优质企业纳入“浦江之光”数字化服务平台,形成分行业、分层次、分梯队的上市储备资源。
【采编自:C114通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