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工作模式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争取社会广泛参与
4月9日,2003年国家标准计划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提出,要逐步建立快速反应市场需求运行机制和社会广泛参与,公开透明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模式,更好地使标准化工作贴近市场,服务企业,促进与国际惯例接轨。 序号 备案号 行业标准编号 行业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标准主管部门 127 11257-2003 GA 173-2002 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保安器 GA 173-1998 2002-12-11 2003-05-01 公安部 128 11258-2003 GA/T 403.1-2002 信息技术 入侵检测产品技术要求 第1部分网络型产品 2002-12-11 2003-05-01 公安部 129 11259-2003 GA/T 403.2-2002 信息技术 入侵检测产品技术要求 第2部分:主机型产品 2002-12-11 2003-05-01 公安部 130 11260-2003 GA/T 404-2002 信息技术 网络安全漏洞扫描产品技术要求 2002-12-11 2003-05-01 公安部 131 11261-2003 GA/T 405-2002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分类与代码 2002-12-11 2003-01-01 公安部
此次会议由国家标准委主任李忠海主持,国家标准委副主任王忠敏做工作报告。来自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等70多个部门的代表出席会议。王忠敏在报告中提出了标准计划工作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国家标准的网上申报、审批和发布,从根本上解决多年来国家标准计划由于采用纸质文件申报而造成的审查效率低和速度慢的问题,并为实现国家标准制修订的全过程监控打下基础。二是实行开放式的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模式,及时满足市场需求。从今年开始,除每年集中两次申报,下达主计划外,任何单位、个人都可根据市场需求,随时申报国家标准的制修订项目。凡是市场急需、企业急需、政府急需的项目将随时立项。三是推动资金投入的多元化,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有条件的企业投资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逐步改变国家标准的制修订由中央政府单一投入的状况,国家标准制修订补助经费重点用于通用性、基础性、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一些重要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四是加大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力度,申报的标准制修订项目,能采标的尽量采标,不能采标的须说明原因,对于既不采标,又没有充分理由的项目不予立项。
据了解,2003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将根据推动采标、修订项目优先;加强农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并提高传统产业标准化水平等原则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03年第2号(总第38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准予以下286项行业标准备案,现予以公布。2003-02-22
(部分IT行业有关)